张家港厂房安全鉴定结构-检测标准
张家港厂房安全鉴定结构-检测标准
随着时间推移,危房普遍存在于一些老旧城区,此类建筑的结构或重要构件已遭到相当程度的损坏,失去了原本应有的承受能力,即不再适合人们居住,对居住者与周边环境都会构成严重的安全隐患。
一、综合评定原则
1、危房检测应以房屋的地基、基础及上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程度判定为基础,结合下列因素进行分析和综合判断:
(1)各危险构件的损伤程度;
(2)危险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重要性、数量和比例;
(3)危险构件相互间的关联作用及对房屋整体稳定性的影响;
(4)周围环境、使用情况和人为因素对房屋结构整体的影响;
(5)房屋结构的可修复性。
2、在地基、基础、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呈关联状态时,应联系结构的关联性判定其影响范围。
3、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在阶段地基危险性鉴定中,当地基评定为危险状态时,应将房屋评定为D级;
(2)当地基评定为非危险状态时,应在第二阶段鉴定中,综合评定房屋基础及上部结构(含地下室)的状况后作出判断。
4、对传力体系简单的两层及两层以下房屋,可根据危险构件影响范围直接评定其危险性等级。
2.建筑变形测量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立即实施安全预案,同时应提高观测频率或增加观测内容:
(1)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。
(2)变形量或变形速率达到或超出变形预警值。
(3)开挖面或周边出现塌陷、滑坡。
(4)建筑本身或其周边环境出现异常。
(5)由于地震、暴雨、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。
3.下列建筑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:
(1)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。
(2)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。
(3)加层、扩建建筑或处理地基上的建筑。
(4)受邻近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。
(5)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。
(6)大型城市基础设施。
(7)体型狭长且地基土变化明显的建筑。
张家港厂房安全鉴定结构-检测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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